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、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,6月8日,安全质量部组织召集工程集团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共115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观影活动,用血的事故教训警示大家,以此推动工程集团安全生产工作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。
此次活动观看了安全事故警示片《幸存日》,该片以贵州晴隆县新桥煤矿“6.17”特大透水事故,三名矿工被困井下25天、605个小时奇迹生还的真实故事为原型,讲述了“老井王”在退休后第一天因贪婪万元红包和名贵烟酒,知法违法、知违而违、知危而做带领一帮徒弟工人未探水便放炮开采引发的特大透水事故。
《幸存日》传达给我们不仅仅是一部灾难电影,更是一个血淋淋事故教训,我们要做的不是事故发生后怎么去应对与救援,而是如何做到不出事故,将事故扼杀在萌芽阶段。影片中灾难发生的第一个因素是安全培训不到位:每个工人在上岗之前都要进行安全培训,安全培训内容涉及各个方面,不同工种有各自的侧重点,但也许正是这样,很多人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安全知识与意识。这些知识都应该在日常的安全培训与学习中传输给每一位工人。只有每位工作在一线的工人熟知这些知识,我们就能提前采取治理措施,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;第二个因素就是违法越界开采:在日常学习时,法律法规贯彻也是必不可少的,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用生命与安全去违法。所以,日常工作中要多想多看多学习,努力提高自己安全意识与知识,遵纪守法,严格按章指挥、按章作业,事故就是可以避免的。
此次观影活动,敲响了安全警钟,再一次警示大家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,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提高警惕,要从细节做起,清除麻痹、松懈、侥幸心理,把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,为集团的安全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!